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学生在考核评估过程中应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成绩,使其他学生处于不利地位的行为。它可能是故意的,也可能是无意的。学校将积极追查所有涉嫌不当行为的案件。
个案调查后,个案的类型和严重程度的评估将由学术判断决定,可指定为:
l 不良的学术实践;
l 学术不端行为;
l 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规例》及《学生纪律规例》说明了涉嫌学术不端行为个案的级别:
l 初步考虑(初步调查);
l 学校层面的考虑(通过学术不端行为小组);
l 机构层面的考虑(通过纪律委员会)。
学术不端行为应每年做好记录并向研究委员会报告。
学术不端行为小组的行为及建议
学术不端行为小组将推荐一种与不当行为程度相适应的标准制裁措施;以确保学生享有同等待遇。专家组应力求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制裁建议中为学生取得公平的结果。然而,同样的制裁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这取决于不当行为发生的时间和课程结构。
严重学术不端的案例可能会受到比学术法规更大的制裁。在适当情况下,专家组可向评估委员会建议,根据学生纪律条例(参议院条例13)处理案件,或者,对于PSRB规定的课程,将案件提交给一个另一个专家组。
申诉
学术不端行为过程是由Senate Regulation负责监督的,因此与法律案件有相似之处。因此,学生有权对学术不端行为小组的决定提出申诉
学生应:
l 在案件审理前的合理时间了解对他们不利的案件;
l 质疑案件的结果;
l 不带任何偏见地对待;
l 有机会对最终结果或决定提出申诉。
学术不端行为指导
案件管理
学校教务处处长负责全面管理学术不端案件,包括保存记录和举行申诉聆讯。案件工作的日常管理由学校专业人员负责。他们将与相关学术成员联系,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件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不当行为。这包括确保学生收到有关调查的通信,尽可能安排与学生会面,讨论不良学术实践的案例,并在相关情况下,将案例升级至学术不端行为小组进行进一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