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哪些人可以参加自考?
凡在我国境内居住或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居民)、海外侨胞、外籍人士,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身体健康状况和既有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专业,报名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护理专业、监所管理专业等),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报考。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本科毕业前,获得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方能取得自考本科文凭。
6. 自学考试有哪些学历层次?它的培养目标是什么?
自学考试包括高等教育学历教育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专科、本科和专升本三种类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培养目标参照开设同样专业的一般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来确定,课程考试标准与同层次同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相同课程的要求大致相当。专科专业以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为主。
7. 自考有参考年限吗?已合格成绩会作废吗?
目前我省自考没有参考年限限制,凡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长期有效。由于自考在时间上具有很强的弹性,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掌握学习进度。建议考生除特殊原因外,不要随意中断学习,如果间断,学习热情和毅力可能减退,不利于学业的最终完成。
8. 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和应用型专业有何区别?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分为两种:一种是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专业代码为A、B、C、D开头的专业。一种是面向高校开考的应用型专业,专业代码为Y、Z、G开头的专业。 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除护理等个别专业有特殊报考要求外,其余专业均面向全体社会考生开考。社会考生需自行购买教材和大纲,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每年4月、10月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课程安排表参加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本科专业还需完成毕业论文且答辩通过),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面向高校开考的应用型专业,主要是为省招考委批准举办自学考试助学的高等学校的自考生而开设的。参加应用型专业学习的考生需向助学院校交纳一定数额的助学费,助学院校向考生提供学习指导和辅导。也需交纳报考费35元/科。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本科专业还需完成毕业论文且答辩通过),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